2023广西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
2022年以来,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勇于攻坚克难,奋力担当作为,全力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年行业实现增加值4079.7亿元,占全区GDP的15.5%;实现税收479.3亿元,占全区税收的24.5%;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区的31.1%,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成功举办中国—东盟建筑业合作与发展论坛、2022中国—东盟建筑业暨高品质人居环境博览会;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各项配套措施落地见效,全区建筑业完成产值7276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在全国排名第8位。因城施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13万套;公租房新开工2894套;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08万套;有序开展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改造建设8928套;完成5502户农村危房改造和2572户边境农村老旧住房改造。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成地下管网5268公里;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95万套、背街小巷4085条;改造完成各类管道共329.07公里。进一步补齐污水处理短板,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和“回头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均有序采取安全措施;顺利完成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治;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4年实现“双下降”,行业保持安全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力以赴抗击疫情成效明显。
会议明确,2023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按照“1310”工作思路(“1”即始终围绕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这一总体目标做好各项工作;“3”即认真抓好房地产、城市建设、建筑业三个方面重点工作;“10”即是十个专项工作,即“2422”:“2”是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4”是实施城市更新、乡村建设、建筑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等四项行动;“2”和“2”分别是实施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双轮驱动,夯实安全发展和从严治党两个根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住房市场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城施策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力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坚持租购并举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完善物业服务行业管理。
二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帮助更多群众住有所居。全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内新开工6万套以上,让更多新市民、青年人更好地安居;规范发展公租房,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全年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新开工建设住房5800套。
三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在14个设区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有针对性地实施更新改造;新开工1807个城镇老旧小区,打造不少于20个精品老旧小区;力争开工2800条以上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更新改造各类地下管道1500公里;强化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持续实施历史建筑“清零达十”行动;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四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打造宜居宜业美丽村镇。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含抗震改造)3946户以上,探索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五是实施建筑业转型升级行动,着力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抓建筑市场,抓施工现场,将“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贯穿到设计、施工、运维全过程;着力提升建筑业总产值,力争全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达到8000亿元;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推动建筑市场监管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智慧监管”应用;打造质量过硬、人民满意的精品工程,力争2023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连续五年“双下降”。
六是实施绿色发展行动,切实推动城乡建设方式转型。加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年内城镇竣工民用建筑面积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5%;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设区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达到90%;补齐城镇污水处理短板,年内完成县级市黑臭水体60%的整治任务;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加快推进第十四届广西(来宾)园林园艺博览会园博园筹建工作。
七是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培育壮大行业发展新动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简政放权工作稳步开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精准化、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数字化;深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广西住房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推动行业监管数字化转型升级。
八是以扩大开放为驱动,深化中国—东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交流合作。筹办好中国—东盟建设部长圆桌会议,建立中国—东盟建设部长交流机制;强化首届建筑业论坛和建博会成果转化,走出一条边疆地区民族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九是夯实安全发展根基,以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做好城市公园和市政设施等领域风险防范,持续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十是夯实从严治党根基,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一)全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南宁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6500套,其中兴宁区1832套、江南区990套、青秀区537套、西乡塘区2065套、邕宁区592套、良庆区359套、经开区125套。2023年一季度,已基本建成5206套,建成率80.1%,其中兴宁区538套、江南区990套、青秀区537套、西乡塘区2065套、邕宁区592套、良庆区359套、经开区125套。
(二)全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南宁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为683套,其中兴宁区483套、西乡塘区200套。2023年一季度,已开工52套,开工率7.6%,其中西乡塘区已开工52套、兴宁区0套。
棚户区改造与房屋拆迁的区别
一、两者性质不同:
(1)棚户区改造:是为惠民利民民心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2)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二、补偿标准规定不同:
(1)棚户区的改造补偿:通常居民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
产权置换包括:1:1.5的面积置换;
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即把房屋折算成价格,其与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均有关系;
其他的搬迁奖励。
(2)房屋拆迁补偿: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