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荒山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针对农村荒山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问题而言,全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其按照各省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其补偿标准也会存在差异。
2、以海盐县为例,荒山属于集体性质的未利用地,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海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征收林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4万元每亩。
自己开荒的地村里有权收回吗?
1、在农村地区,农户会利用土地进行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种植,为了增加收入,有些农户会利用开荒地进行作物的种植,但有时可能会遇上自己开荒的地被村里收回的情况,那自己开荒的地村里有权收回吗?若是村民未经批准进行开荒的土地,村集体一般是有权将其收回的。
2、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开荒需要征得村集体的同意的。若是开垦荒地时,征得了村集体的同意,但因建设等的需要,村集体需要将荒地收回,那也是有权收回的,主要是村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并非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但在村集体将村民开荒的土地收回的时候,一般是需要给开荒人一定的补偿的。
3、需要注意的是,在开垦荒地的时候,要注意不要破坏生态环境,比如说破坏林木,否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要私自在开垦的荒地上进行房屋建设,现如今农村建房管理越来越严格,想要进行房屋建设,需要先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建房,并且建房也要按照审批要求和政策规定执行,不然所建造的房屋将会被认定为违建房。
农村荒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征收农村荒地?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征收农村荒地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开垦的荒地被征收,还给补偿吗?
首先开垦荒地是受鼓励的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简称为四荒地,一部分四荒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对于这些荒地,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家庭承包合同就能获得使用权。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另外,有部分未开发也未确定使用权的四荒地,属于国有,这类荒地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才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开垦荒地前最好提前申请
出力就有回报这是肯定的,但如果没经过申请,回报可能就进不了自己的口袋。因为我国农村实行集体土地所有制,在说不清楚那块地是谁家的时候,就倾向于认定村民集体共有。
在实务中,如果村民未经批准,也未签承包协议,自行开荒的,遇到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开荒者可以争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村委会实际管理着补偿款,在部分地方具体分配时,可能会都不愿给自行开垦荒者发放任何补偿款,当然开荒的村民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争取补偿。
我国法律遵循“谁开荒、谁使用”的原则,一定要注意留有合法的手续。对于很多只接触村组领导的农民来说,这一点需要格外注意,承包土地一定要有书面字据,如果使用土地的理由不合法,政府将会在征收时以此为理由拒绝支付补偿。
村里征地补偿的标准哪里能看?
1、在当地国土资源局的官网或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查看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时应当发布征地公告,由征地公告载明征地补偿标准和依据。村民可以直接查看本村张贴的征地公告查询征地标准,或到所在地的政府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2、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村民如何取得开垦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的规定可知,村民若想自己开垦荒地须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给村民使用后,在遇到征收时,村民可以享有与正常承包土地同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