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一押一是什么意思?
1、押一付一,是指头次租房时需要付一个月的房租,并且额外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押金在租期满后退房时是会退还给租房者的。其实,现在我国各城市租房中出租方式是不一定的。下面小编选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2、在北京租房的人也越来越多。北京租房子一般都为押一付三的方式。中介费一般为一个月的房租。比如说房租是每月2000元,那么你在租房子的时候需要支付三个月的房租,也就是6000元,还要支付一个月的押金2000元,除此之外还要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所以,如果是头次租房的话是需要支付10000元的。
3、在上海都是各支付房租的百分之三十左右作为租房中介费。也有房东与中介商谈后,将房租提高,以免去房东的中介费。不过一般都会有谈价格的余地的。
4、广州一般都是押一付三的形式,但也有特殊的情况。中介公司帮你找房,需要交中介费用,押一付一是一个月房钱作为中介费,其他是收取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十作为中介费用。
5、深圳租房通常为押二付一的形式中介费一般为一个月或半个月的租金,是由租房者支付的。但各区可能有所不同,双方也可协商决定。
租房为什么要押一付一?
1、首先,咱们要明确,咱们租赁房屋给予押金是一种约束房客的行为。
2、在很多租房合同中都有明确规定,在签订合同后,需要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合同到期后,房东还回押金,但是如果租赁期非正常中止,或者实际租赁期短于一年,即罚没押金。这是基于双方协商的结果。合同履行期限未满,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考虑到承租人处于弱势
3、法律不应强人所难,使租赁合同成为束缚承租人自由的枷锁。因此,在承租人一方具备正当事由,不需要再继续承租房屋时,应当允许其解除合同。虽然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必须提前通知出租人,使出租人有所准备,能够在合理期限内找寻新的承租人,避免因房屋闲置造成经济损失。
租房交押金注意事项
1、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说明某些情况下会扣掉违约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况下会归还押金。
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懒,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电器的试用外,租客应该和房东或中介协商,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有些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房东提供电器的购买发票,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避免押金纠纷。
2、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
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3、房屋设施无毁损的话,押金应全额退还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借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房租没到期不想租了怎么办
1、认真阅读租房合同:房租没有到期不想租了,首先就是要认真阅读当时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看看有没有违约金的一条约定,如果有的话,那自己就会损失一部分资金,就是自己交的房租剩余部分很难退回了,或不能全部退回,看违约金和剩余房租进行考虑。
2、违约金和剩余房租进行比较:房租没有到期不想租了,自然自己的心里是想要把剩余房租要回来的,可如果租房合同中,有违约金的规定,那剩余房租自然是很难全部退回的,一般违约金相对较少,如果违约金大于剩余房租了,那自己就只能默认吧,谁让自己违约了呢,不想要剩余房租,这样就可以搬出,主动权在自己一方了。
3、保留好原始凭证,搜集好证据:房租没有到期不想租了,如果剩余房租比较多,远远大于违约金,或者房租合同中没有违约金的约定,那房东自然会有各种理由拒绝退还全部剩余房租的,这就要自己留好房租缴纳票据,或者转账记录等,这样才能避免房东不承认,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4、提前告知房东:房租没有到期不想租了,是自己输了理,可以提前把自己的想法告知房东,让房东也早作打算,如果房东也是一个比较大方,不在乎租金的话,也许这个事情很容易解决,会主动把剩余房租退回给自己。
租房要知道什么
1、确认证件:租房子的时候有很多房源是中介介绍的,所以在你决定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确认一下房子是否有房产证,有部分房子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的问题。
2、清查房内的物品和数量: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检查一下屋内的设施,不能盲目签下合同。尤其对于屋内比较昂贵的物品,提前一下要查看清楚,除此之外还要检查一些必备品是否能正常使用,如若不能使用,要及时与房东进行沟通。
3、注意合同条款:在合同条款中查看里面是否有房东允许中介代办租赁手续等条款,如果没有这项条款,房东一旦发现中介转租溢价等行为,就有权收回房屋,这样的情况下租客与中介签订的合同,将失去法律效用。
4、洽谈维修费:在租房过程中,难免有些物品会损坏,比如水龙头,灯泡之类的。租客一定要切记与中介或房东洽谈好这方面的事宜。否则出现了破损,就有可能让租客自己买单。
5、看清附带费用:租客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询问清楚,一些附加费用,例如水电费一类的费用,是由谁负责,还要要求出租人提供单据证明此房子,目前没有账单未结算。房屋的租金若是已经很高,再让租客承担额外的费用的话,实在是不合理。
押一付一和押一付三的区别
支付的房租月数和金额不同。
押一付三:交4个月房租,住3个月后,再交3个月房租,以后都是3月交,多的一月租金是押金。
押一付一:交2个月房租,住1个月后,再交1个月房租,以后也是1月交,多的一个月租金是押金。
租房的陷阱哪些
陷阱一:
实践中,房租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租客签约时处于谈判地位时,强烈建议在合同中将实际中的“押金”定为“履约定金”并保留收据,这将对租客有利。押金只能约束租客,但定金则能约束双方,租客碰到房东不维修、单方涨租等毁约行为,是有权依据法律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陷阱二:
如果租客处于谈判的劣势地位,房东不同意约定“履约定金”,则应要求房东签字确认退还押金的条件,条件应该精确和大的客观可量化,防止房东含糊理由在合同期满后扣除押金;此外,切记保留押金收据。
陷阱三:
切勿轻易放弃“合同起草”的主动权!合同十分重要,尽可能争取用自己版本的合同再双方协议进行修改,这样才能更好地的维护租户利益。
陷阱四:
合同中约定双方通讯地址和银行账号,防止房东拒绝收租反义租客不交租为由解除合同。房东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据,现金支付应要求房东写收条注明金额、日期、用于缴纳何月租金等。
陷阱五:
合同要当面签署,防止“左手签”,并加签骑缝签字;还应要求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供租客留底(基于公平,租客也可给房东留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租期满了还想租可以吗?
可以的,只要房东没异议,你们之间就还是原来的租赁关系。
只是租期成为了“不定期”,同样适用上面提到的不定期租赁,就是:你和房东都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如果想继续长期租房,作为租客的你最好还是再和房东续签一份书面合同为好,图个安心。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